金融监管总局:筛选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

留学在线   2024-01-27 10:04:16

1月26日,金融监管总局召开会议,部署推动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相关工作。会议强调:“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内部机制,明确工作规则。对符合授信条件的项目,要建立授信绿色通道,优化审批流程、缩短审批时限,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,不盲目抽贷、断贷、压贷,通过存量贷款展期、调整还款安排、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。”

会议还指出,同时,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封闭管理,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。会议要求,各监管局要积极参与协调机制,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住建部门,稳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,共同推动协调机制落地见效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
据悉,今年1月初,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《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。协调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,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,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的重要举措。

会议认为,协调机制要发挥好地方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,加强工作统筹,细化政策措施,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。要按照公平公正原则,筛选确定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,向本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推送。要加强信息共享,及时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项目建设运行、预售资金监管等信息。要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,按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,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。

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:“多部门协同支持房地产政策的具体落实,通过地方政府牵头,并与监管部门、住建部、金融机构协调配合,将有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,加快授信等方面流程,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,稳定企业发展信心,加快房地产摆脱低迷,多部门协调也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企业的意愿。”

(文章来源:每日经济新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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