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莎多拉·邓肯(1878——1927),美国著名舞蹈家,现代舞的创始人,是世界上 位披头赤脚在舞台上表演的艺术家。
她的美学思想可以归结为一句话:美即自然。
邓肯认为芭蕾规范违反万有引力定律和个人的自然意志,它的每一种姿势都是一种终止,没有一种动作、姿态或节奏是连续的或可以发展的。邓肯认为一切艺术的使命在于表现人类 崇高、 美好的理想。舞蹈家的天职就是表现艺术中 有道德、 健全、 美的事物。邓肯早期的舞蹈大多表现生之欢乐,抒情题材的作品较多。
在20世纪初的欧美舞台上,一个身披薄如蝉翼的舞衣、赤脚跳舞的舞蹈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。她的舞蹈是革命性的,与一直统治着西方舞坛的芭蕾舞大相径庭,充满了新鲜的创意。
邓肯凭其对舞蹈的意念,对原创性与自由的要求,以独创一格的舞蹈,结合后来女性主义者强调的个人表达和妇女主张的社会责任于一身。邓肯认为女人是万物之精华,是大地之母,她赞叹女人身体的精妙,为此创造了无以伦比的优雅的舞蹈,并找到了人体与音乐的 结合形式,成为现代舞蹈之母。
邓肯演出的时候,放弃了传统的舞衣,改穿宽松裙袍,赤双足,自由摆动,既看不见女体的曲线,也省去了芭蕾舞鞋引带的婀娜。邓肯是把浑身的自由糅合到舞动的身体里去了,那是人体 自然不过的事,而非在男性的凝视中,把性感作为欲望的对象来观赏。此举也重新界定了女性美,不受囿于传统的标准。
传统的标准,一是要夸张女体的性感曲线,一是在禁欲的气氛中对它诸多束缚,但邓肯却要求自然和解放。“所谓女性美,乃由认识自己的身体开始。”她说。在西方传统社会里,女性的身体从来便被视为多愁善感,也因为这个缘故,主张要诸多约束,罢免其倾覆的可能。邓肯的舞蹈,却正是自由的表达,其舞蹈被阅读为一种文化上的逾越,拒绝约束,把内在感受与身体外现的行为二分,并主张艺术与自然结合。
邓肯既然主张透过舞蹈来自由表达思想与情感,以身体来协动心灵,便不奢谈理论或步法。她把舞蹈定义为:“一个对生命的完整概念,还有透过动作表达人类心灵的艺术。”邓肯的舞蹈,表达了不少20世纪初西方正在萌芽的多种进步思想,包括现代化的观念和女性的解放。她认为美不仅在外表,也是人与自己、与社会中的他人及宇宙的和谐状态,因而舞蹈是社会、政治,也是宗教。
综合上述舞蹈的信念,表现在邓肯的舞姿上的,便不是装饰性的舞衣和大腿动作,而是一连串有感而发的,探索、寻找和期待的过程。化之为舞蹈的动作,便是高昂脖子,不停旋转、摇动和冲前的姿势,这些都令当时的舞评家不知所措。
邓肯在自己的传记里曾再三提到,她 初的舞蹈灵感和冲动来自那奔腾不息的大海、微微颤动的鲜花、翩翩飞舞的蜜蜂和展翅翱翔的鸽子;在她的眼中,自然界一切都在舞蹈,而且远比人类自由舒畅得多。
但当时的美国观众并不欣赏她的这种貌似无技术的“自由舞”,而只是迷信俄国芭蕾名星巴甫洛娃和她的代表作《天鹅之死》一类的古典芭蕾。这使她不得不去英国和法国碰运气,但结果不理想,原因除了那里(特别是法国)有着深厚的古典芭蕾基础外,还由于西欧舞蹈剧场的观众普遍比较保守。
邓肯真正的成功之路始于中欧的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,随后她的舞步才遍及欧洲各大城市。她那灵魂与肉体高度的统一、身心沐浴在自由阳光之下的舞蹈在观众心中卷起了一阵激情和波澜。
邓肯毕生从事舞蹈改革与创新,她的实践和理论对当时和后来的舞蹈艺术发展都有很大影响。她舞蹈思想与舞蹈实践不仅为美国现代舞的创立铺平了道路,而且还从精神上推动了德国现代舞;她不仅开创了世界现代舞的先河,而且还在观念上影响过被誉为“现代芭蕾之父”的麦克尔·福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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